關於開展2021年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工作的通知
各部門:
按照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2021年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21〕50 號)要求👡,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采取“互聯網+調查”方式,面向社會開展滿意度調查並征集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方面存在問題線索和意見建議。現將有關工作要求如下👨🏿🦲🧹:
一、及時公開發布
由於今年國家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依托“中國教育督導”微信公眾號實施🥦。jn江南在官網公布“中國教育督導”微信公眾號二維碼及滿意度調查操作說明,面向全校教師和學生開展滿意度調查。
二❎、加大宣傳力度
在jn江南官網首頁進行公告,公告內容保留到10月20日。加大宣傳力度🙋🏽♀️👳🏻♂️,讓教師、學生知曉和參與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工作𓀔。
三、滿意度調查操作說明
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依托“中國教育督導”微信公眾號實施。調查對象掃描“中國教育督導”微信公眾號二維碼(如下),選擇“關註公眾號”☕️。進入該微信公眾號界面後👷🏻♂️,點擊首頁底部“互動平臺”菜單🏊♀️,選擇“政府履責情況調查”🚣,進入問卷填答🏰;選擇“舉報平臺”🐻,進入舉報系統留言,提供舉報線索👩🏫☛。填答人根據各自身份(社會人士🫃🏿、教師和學生),選擇相應問卷填答。填答人提交問卷和問題舉報後,將自動上傳至系統後臺,以保證調查過程公正、問卷結果和問題舉報內容保密。
高教研究與評估中心(教育督導中心)
2021年9月8日